一、项目编号:JSZC-320400-CTZB-C2024-0361
二、项目名称:******医院飞利浦超声维保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5W | 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718号A1幢 | 95.33(均分制)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医院飞利浦超声维保项目 服务范围:合同有效期内,维修及保养服务所涉及的人工费用、交通差旅费及备件费均由供应商承担(不包括的备件费用除外)。 服务要求:对本次飞利浦维保设备所有软硬件提供维保服务,包括超声设备主机,显示器,探头等。(不含稳压电源,UPS,激光相机,外配打印机,录像机,视频外设等第三方产品)。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客服服务时间:提供24*7的800或400免费维修服务热线支持。初次响应时间:初次响应时间≤1小时。现场响应时间:现场响应时间≤48小时。开机率:保证设备开机率≥90%。缺损顺延:开机率未达90%,停机每超出一个工作日,维修服务合同期限自动延长两个工作日。质控要求:定期进行设备的机械安全检测、电气安全检测、图像质量检测等,并提供报告,确保设备符合原厂的质量要求。保养次数:每年≥1次。******医院要求提供相关海关报关证明。(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原厂培训资质证书的专业维修工程师及培训专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钱建东、史成霞、徐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成交供应商须按其成交金额的0.8%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本项目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壹万零捌佰圆整(小写:¥108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单位地址:常州市局前街185号
联系人:龚女士
联系电话:0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6号中创大厦4楼
联系人:朱雯
联系电话:0519-******(转6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雯
电话:0519-******(转602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