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日-2025年2月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联系人:刘宇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