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供应商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报价方式 |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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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Y | ******有限公司 | 下浮率 | 19 % |
中 标 公 示
工程项目名称: 习水县粮食仓储整县推进项目(监理)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3日14:30分
******有限公司(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香港路民生广场汇景台A幢1-16-2号)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下浮比例):19%
监理服务期: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最终以签订监理合同为准)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项目负责人:赵远洪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下浮比例):20%
监理服务期: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最终以签订监理合同为准)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项目负责人:徐阳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下浮比例):20%
监理服务期: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最终以签订监理合同为准)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项目负责人:江川波
根据谈判响应文件选择中标人原则,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中标结果公示025年04月04日至 2025年04月0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采 购 人:******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王梦蝶
联系电话:******
地 址:遵义市习水县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桂凤
联系电话:******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香港路民生广场汇景台A幢1-1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