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松溪分中心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2024年G353线松溪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2024年G353线松溪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2.项目编号: XGCG【2025】022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855606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855606
合同包保证金金额(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2024年G353线松溪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 1(项) |
855606
| 交通运输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供应商资质 | 供应商应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交通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供应商提交的承诺函应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或服务),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未按照要求填写,此函无效。 |
关于财务状况报告的补充说明 | 1、供应商尚未进行2024年度财务审计的可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2、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财务状况报告”若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的,无需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请于2025年4月14日上午09时30分至2025年4月18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7.2获取地点及方式:******有限公司(松溪县工农东路 281号)携带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需为本公司在职员工,报名时需提供缴交社保证明材料)购买采购文件。未报名领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且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补充内容等(若有)。
8.采购文件售价: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4月25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磋商文件送达******服务中心四楼(工农西路325号),送达人需为投标供应商单位法人或在职员工且为响应文件中被授权人,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文件将被拒绝。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4月25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服务中心四楼(工农西路325号)。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会通过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pztb/)网站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 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松溪分中心
地址:松溪县工农西路217号
联系人: 吴恒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松溪县工农东路281号
联系人:童女士
联系方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