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大足区乡镇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工程 已由 ******委员会 以 大足发改资〔2024〕15号(可研批复) 、 大足发改投〔2024〕125号(概算批复)项目代码:2404-500111-04-01-25058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区级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二标段土建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大足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包含宝顶镇、高升镇、回龙镇、季家镇、龙石镇、石马镇、雍溪镇、中敖镇、珠溪镇等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厂区内人行道、车行道改造约10000㎡,绿化改造约5000㎡,围墙等存在安全风险的老旧设施改造,新增一体化设备基坑及钢结构雨棚6座,脱水间平台及钢结构雨棚4座,组合池2座,缺氧池5座,储泥池调节池2座,钢结构雨棚4座,原池体利旧改造及污水厂配套干管管网整治10千米等。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750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办事处五星大道266号 | 地址: | ******街道中山路7号505 |
联系人: | 刘老师 | 联系人: | 陈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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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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