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联系方式:
信件反馈:邮编:136300 地址:东丰县东丰镇西城区
收信单位: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行政审批办
电话反馈:联系人:孙庆魁 电话:******
公示日期:2025年4月11日至4月14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东丰县立成种植农机专业合作社粮食储藏烘干建设项目 |
辽源市东丰县三合乡中心村十二组 |
东丰县立成种植农机专业合作社 |
本项目厂址位于辽源市东丰县三合乡中心村十二组,占地性质为设施农业用地,占地面积6615m2,建筑面积3500m2。厂区东******有限公司,南侧为农田,北侧隔路为农田******居民为东侧15m的中心村十二组。本项目建成后年烘干水稻1万吨。 |
吉林省金润******有限公司 |
本项目烘干热源为生物质热风炉,热风炉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SO2、NOX及烟尘,热风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烟气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热风炉中烟尘、SO2满足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限值要求,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筛分、烘干粉尘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标准要求。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淘粪便,发酵还田,不外排。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定期设备维护等防治措施后,厂界处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对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生活垃圾和废布袋集中收集,环卫转运;热风炉灰渣和除尘灰暂存封闭灰渣库,定期外卖综合利用;碎粮杂质集中收集,外卖综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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