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财政厅 农牧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商务厅会同财政厅、农牧厅共同组织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经盟市审核推荐、专家评审、部门商议及商务厅党组会审定等程序,确定2025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11个、自治区级项目1个,现将名单进行公示:
一、试点县名单(11):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土默特左旗
包头市:九原区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
兴安盟:阿尔山市
通辽市:科尔沁区
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东胜区、伊金霍洛旗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
二、自治区级项目(1个):
奈曼旗废旧家电再生资源回收跨区域物流中心项目
公示期自3月25日至3月27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向自治区商务厅反映。反映材料请加盖公章,个人请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自治区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电话:******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5号楼614室
一、试点县名单(11):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土默特左旗
包头市:九原区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
兴安盟:阿尔山市
通辽市:科尔沁区
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东胜区、伊金霍洛旗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
二、自治区级项目(1个):
奈曼旗废旧家电再生资源回收跨区域物流中心项目
公示期自3月25日至3月27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向自治区商务厅反映。反映材料请加盖公章,个人请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自治区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电话:******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5号楼6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