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 ,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04月02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以证明该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和评分因素,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以认定。 |